10.3969/j.issn.1674-4608.2018.06.021
党内选举的政治生态——以南充贿选案为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拳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其中,2011年的南充贿选案无论是从案情规模还是具体腐败方式来说,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值得深入分析.
回溯南充贿选案
南充贿选案指2011年南充市委常委选举、干部民主推荐等环节的送钱拉票行为以及相关的失职渎职行为.涉案人员总共477人,金额总共1671.9万元.该案最终被定性为“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1]南充贿选案在201 5年被纪委彻查,中央也对该案的查处情况做了通报.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在201 5年和201 6年两次赴南充进行了实地调研.
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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