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608.2018.05.018
财政改革的双向运动:中国财政分权二十年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启动以来,中国的央地财政关系逐渐从集权转向分权.二十余载后,随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央地财政关系也开始进入“新时代”——后分税制时代.2018年3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加强和优化政府财税职能,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与此同时,在3月17日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中央正式决定实施“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这一系列的重要改革举措都表明,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财政体制重塑历程正在展开.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次改革对于中国探索大国治理、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其应对的现实难题,我们有必要对本次改革的制度前提——分税制体系进行深刻总结与反思.
2018-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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