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608.2013.03.002
腐败在中国
中外学者关于中国腐败问题的论文、专著已颇为可观.其中,”权力寻租说”是最先被引入中国的.1993年,中共中央编译局主管的《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就引入了”权力寻租”的概念.此概念肇始于图洛克(Gordon Tullock)与克鲁格(Anne Krueger)的学说,他们及运用他们原创性概念的学者,将他人对垄断特权的租用,视为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其本质则是一种”直接非生产性的寻利活动”.在中国,卢现祥、胡鞍钢以及万安培大体都从这一学术基点出发,将中国的”权力寻租”腐败看成是一种权力与财富的交换形式.其推理思路大致遵循了哈佛大学教授安德鲁·施莱弗(Andrei Shleifer)和罗伯特·维什尼(Robert W.Vishny)在名为《腐败问题研究》(Corruption)的论文中的论证思路,即:政府制度和政治程序决定了腐败的程度,越不规范的制度和程序,越有被”寻租”的空间和可能性.
腐败问题、权力寻租、中国、中共中央编译、概念、中外学者、政府制度、政治程序、体制比较、思路、论文、经济社会、交换形式、哈佛大学、非生产性、原创性、罗伯特、胡鞍钢、安德鲁、租用
G25;C91
2013-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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