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文体”内涵重释与刘勰、钟嵘文学观异同再辨——以《文心》和《诗品》之“奇”概念比较为例
比较《文心雕龙》与《诗品》的文学观或单个概念内涵异同,应以对《文心》和《诗品》理论内涵和概念关系的整体把握为前提.从核心观念看,《文心》与《诗品》都是以六朝文体观为理论平台(文体观是对文章自身整体存在及其内在结构和特征的自觉),属于六朝文体批评的不同维度:《文心》为解决“文体解散”之弊,借助五经文体典范重构一般文体规范,突出的是文体的历时性正变与共时性结构之维,故《文心》之“奇”与一般规范文体或典范文体之“正”相对,指的是异于规范文体并破坏文体内在完整统一的新奇、浮诡、险仄的因素和特征.《诗品》要解决的则是五言诗既多且滥而不辨文体优劣的问题,突出的是作者文体间的品第之维,故《诗品》之“奇”与一般作者文体的“平”、“庸”相对,指的是在符合文体规范的基础上能充分体现文体的“自然”品质与作者“天才”、“才气”、“骨气”的独创性和生命力的优秀文体品质.两书之“奇”是对不同维度文体关系的评价,因此二者之间是差异互补,而非相互对立.
《文心雕龙》、《诗品》、奇、文体维度、差异互补
I20;I26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文体论的原初生成与现代嬗变”13BZW016
2017-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6页
243,24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