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的意识形态”理论审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合法性
本文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形式的意识形态”的理论阐释审视中国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理论的合法性建构,通过揭橥审美意识形态的内在逻辑、形式的意识形态论的可能性以及审美—形式—意识形态的结构关系,对文艺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学理性基础展开论证,从而推进这一理论的语言论转型.
形式的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论、合法性、语言论转型
I20;J80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布达佩斯学派重构美学思想研究"07WWC001;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人才基金项目2008-2012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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