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890.2022.06.005
非遗传承人制度完善的逻辑与路径——基于粤剧粤曲私伙局的"习性"探析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场域中的私伙局等传承团体(群体)面临着"主体失势"话语困境、"无序竞争"协同困境以及"后继无人"生存困境等方面的传承问题.私伙局是广府社会历史条件和"群体下意识"行为所构成的社会实践,具有能动性、创造性、自主性等方面的习性.粤剧粤曲传承人的保护,应该进一步加强对于以"私伙局"为代表的群体性传承人的保护,并在通过持续提供配套设施、完善分类评估制度、完善协同治理制度、加强非遗教育等途径,进一步促进非遗传承人"习性"的养成、调试和再生产,从而深化粤剧粤曲的实践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粤剧粤曲私伙局、非遗传承人制度、群体、习性
G122(中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68
2022-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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