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890.2022.03.00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下乡村振兴的文化治理转向
近代以来,中国在探寻救国图强的过程中,把当今冠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民间文化作为贫穷落后的症结所在,不同党派和群体都把治理文化作为中国的强国之道.新颁布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提出了建设善治乡村的目标.善治不同于统治,它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对权威的自觉认同以及与政府的自愿合作.文化治理是借助文化开展的治理,它不仅在促进自我治理和共同治理方面有重要作用,还在提升治理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提高公民的参与度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这些也正是达成善治目标的基本要求.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石,乡村振兴需要从治理文化转向文化治理.近年来,中国在开展非遗保护过程中,民间文化被重新命名为"非遗",使它实现了法律和政治学两个层面的合法性的统一,成为文化治理的基础设施.国家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不仅增添了文化活动的设施设备,也将部分非遗纳入服务内容,让文化治理有了深入开展的渠道.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治理、乡村振兴、善治
G122(中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XMZ089
2022-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