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890.2022.02.002
关于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的探索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目前我国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重传承个体轻传承团体(群体)的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承群体作用的发挥.本文在回顾总结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特点、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上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个体传承"与"群体(团体)传承"的关系、"代表性项目""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保护制度与"传承团体(群体)"保护制度的关系、"传承个体"与"传承团体(群体)"的责权利关系等相关理论问题,并从认定的基本条件、基本原则和制度体系等实践操作层面,提出了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的具体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认定制度
G122(中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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