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鲁中地区的祈雨传统与"泉域社会"
明清两代朝廷为补给大运河的水源,在鲁中山区州县实行"引泉济运"的水利工程,以保证漕运的顺利进行.除设置有专门的管泉职官之外,清代地方官员还通过对"龙王"的祭拜来实现对泉源的控制.与此同时,泉源流域的民间社会也建立自己的雨神庙宇,有些是与官方保持一致的"龙王庙",但另一些则是"志公庙".居住在同一水源系统的居民,往往透过将家族故事与神明显灵相结合的方式叙述雨神传说,并且通过祈雨仪式结成超越姓氏的关系,从而在不同村落之间形成了界限分明的"泉域社会".
鲁中地区、祈雨、水利工程、泉域社会
K890(风俗习惯)
2017-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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