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0890.2011.04.009

韩国《文化财保护法》的架构探讨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2月25日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令人惊喜的成就.中国不但是人口大国、政治经济强国,在文化遗产方面更是举世瞩目.然而,在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工作上,起步相对落后于东亚的日本与韩国.弥足珍贵而庞大的文化遗产,若没有适当的法律条文和实际行动来善加保护的话,就如同将传世珍宝置于闹市,任人观赏,一旦发生破损、盗窃等意外,无理、无法、无力可究之事小,无力挽救之事大.灾难性的破损一旦发生,那不但是中国的损失更是全世界的损失.这显然不符合现时期中国的国情与国力.任何国家,只有成为文化大国,才能成为一个实际意义的综合强国.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来看,她已经具有明澈的意识、坚决的意志和充分的能力来履行文化遗产保护的义务.本文侧重于介绍和分析韩国《文化财保护法》的法律架构,旨在为中国提供一种保护文化遗产的立法参考系数,使中国日后一切的保护、保存和维修工作更趋完善.

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人间文化财、文化财厅、无形文化财传授馆

G112(世界)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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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

1674-0890

44-1645/G0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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