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890.2010.01.004
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名录申报及其相关情况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是历史的必然, 也是时代的要求, 对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着现实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遗产,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以人为载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以人为本,
要以人为核心, 保护的主要对象是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没有物质, 相关的制品和场所亦是
其重要的载体。做好??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简称代表作名录) 和??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
产名录 (简称急需保护名录) 的申报工作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简称!公约? ) 缔约国的一种履
约行为,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该遗产。在!公约? 框架下设立的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名录的区分是: 前
者是一种荣誉性的称号, 并以此彰显遗产的地位; 后者则更多地强调了抢救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
G122??(中国)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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