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7.09.008
论修改《体育法》的现实紧迫性与可行性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体的进程中,对颁行于1995年的《体育法》进行修改已提出多年.然而,是不是需要尽快修改和是否已经具备了相应条件,是在分析《体育法》自身不足而应当修改的必要性的同时,还需要从修法的现实紧迫性与可行性方面予以回答的重要问题.为此,该文基于当下中国社会和体育发展的宏观背景,从全面深化改革、迈向体育强国、发展人权事业、建设健康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多个维度,探讨了修改《体育法》面临的迫切需求;并从我国已进入普遍修法时代以及修改《体育法》的社会共识、学术研究和工作基础方面,指出了《体育法》修改所处的良好时机和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法律修改、依法治国、体育法治、修改体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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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TY022;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项目1049SS07006
201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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