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20X.2015.07.007
论瑞士法在国际体育仲裁中的作用
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当今国际体育仲裁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其所在地和裁决的仲裁地都位于瑞士,故实际运行深受瑞士法的影响。为实现仲裁结果对体育行业人员的公正,就仲裁程序问题而言,国际体育仲裁虽然属于瑞士法的仲裁,但瑞士法对国际体育仲裁院确立仲裁管辖权等程序性事项的态度较为宽容;就仲裁实体问题而言,瑞士法不仅在《体育仲裁法典》R45条、R58条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章程中具有特殊地位,而且其实体强制规范根据《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8条存在直接适用的可能;就裁决的司法审查而言,一方面,瑞士法不希望过多干预国际体育仲裁正常的裁决,从而维护裁决的终局效力。另一方面,在例外的情况下保留撤销体育仲裁裁决的权力。
瑞士法、国际体育仲裁、国际体育仲裁院、国际商事仲裁
G80-05(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FX07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5CX04048B。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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