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3/j.issn.1671-6477.2019.02.0010

荀子之“乐”观念新探

引用
把荀子的“乐”认为是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的审美性表达的观点并不合荀子本意.荀子的“乐”仅限于表现与人的社会性情感相关的欢乐,这是因为,荀子之“乐”是圣王之“乐”;孔子的“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诗乐不属于荀子“乐”的范围;圣王之“乐”与征伐、宾客宴饮、祭祀活动有关,这些活动都与人的社会性欢乐情绪有关;“乐”的审美特征便是清新、明朗、广阔、宏伟,与哀、怒等负面情绪无关;荀子的“乐”与“声”和“音”有严格区分;“乐者,乐也”的第二个“乐”仅指一种快乐的情感,不能理解为审美快乐.

荀子、乐、审美、社会性、快乐

32

B222.6;J609.20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9-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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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6477

42-1660/C

32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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