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16.03.0031
网络新媒体名誉侵权案的基本问题与审理对策研究——以“曾某诉蒋某某名誉侵权纠纷案”为例
近些年来,随着移动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新媒体人格权侵权行为不断出现,其中该类侵权责任的确认与救济机制的建立,成为司法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实务研究,归纳出该类新型案件具有行为主体的多样性、侵害客体的关联性、事实认定的复杂性、损害结果的广泛性和电子证据的技术性五大特点,从而构成该类案件的基本问题;通过对策性研究得到以下启示:即以名誉利害制约名誉侵害;对主体双方给予名誉保护;建立数据证据保全机制;适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这样,不仅通过司法审判救济网络名誉侵权损害,也达到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的时代要求.
网络新媒体、名誉侵权、案件特点、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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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7(中国法律)
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民事侵权责任的法理研究”2013025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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