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15.01.022
论司法考试及法学教育的改良——以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为视角
法律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支撑力量,若缺乏卓越的法律职业群体,任何制度设计均是空中楼阁,而当下我国法律职业群体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职业伦理素质更是令人担忧.为塑造秉持法治信仰、精通法律知识、富有实践能力的法律职业群体,需改变既有的职业准入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应以接受法学本科教育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前提,司法考试需加强对职业伦理、实践能力的考察,法学教育应注重职业伦理教育,并应以法律职业为导向设置专业,改革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从而形成支撑中国法治建设与发展的精英团队.
法律职业、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卓越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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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2SFB2009
2015-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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