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11.04.031
刑事法律推理机制的缺失与构建
传统的刑事司法实践中,重规范解读轻法官思维一直盛行.在刑事法官的思维方式当中,重形式推理轻实质推理又较为严重.在形式推理中,演绎推理是重心,归纳推理与类比推理常被忽略.形式推理的不足,会导致法官思维僵化,刑法原则遭弃,立法精神迷失;实质推理缺位,则会出现恶法亦法、司法不公及规范滞后等消极现象.构建合适的刑事法律推理机制,并对相关问题予以解读是当务之急.
形式推理、实质推理、刑事法律推理、恶法亦法、司法公正
24
D911.05(法学各部门)
上海市教委优青项目SZF10003;上海市教委刑法学重点学科资助项目J52103
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4-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