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10.03.018
社会转型中的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研究
社会转型导致我国教育主体发生了分化,这一时期基本的教育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家庭与受教育者.教育主体的分化意味着教育关系必然发生变革,社会转型中的我国教育关系较以前有所不同,包括教育行政关系、学校管理关系、教育教学关系、教育契约关系、教育监护关系.处于变革中的教育关系对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产生了政府行使的国家教育权,社会行使的社会教育权,学校拥有的办学自主权等新型教育法律关系.
社会转型、教育主体分化、教育关系变革、新型教育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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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EAA030401
201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8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