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8.03.023
法律解释的难题
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受科学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采取了客观主义的解释态度,试图遵照认识论的要求,将法律解释的过程作为一个追求法律真理的过程,然而,法律解释的主客二分模式遭遇着认识论上的困境,使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面临危机.同时,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在政治哲学上以启蒙哲学的分权思想作为智识资源,然而,对法律解释主体性和历史性的揭示,法律解释很难再与分权逻辑形成话语上的相互支持,法律解释的难题又成为政治哲学上的"哥德巴赫猜想".对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理论困境的揭示意味着需要实现理论立场的转换,以清醒地认识法律解释方法论的非足性.
法律解释、方法论、认识论、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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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05(法学各部门)
2008-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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