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8.03.022
水体超标排污行为的法律定性
我国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对水体超标排污主要限于缴纳超标排污费方面的规定,而缺乏对这一行为的法律定性.这一模糊化规定理论上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实践中具有巨大的危害性.通过分析提出,应对现行法规加以修订,将水体超标排污行为明确规定为违法性质.
超标排污、法律定性、超标排污缴费
21
D922.6(中国法律)
2008-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04-407
10.3963/j.issn.1671-6477.2008.03.022
超标排污、法律定性、超标排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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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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