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6.04.034
清代基层社会控制中州县官与绅士关系之演变
官绅合治是中国地方行政的常态.19世纪中期以前,清代绅士一般不担任地方政府职务,他们只是给州县官提供咨询,进行协助,州县官掌握着对基层社会的主控权;咸丰初年,在太平天国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清政府在全国大规模地兴办团练.绅士通过团练组织,扩大团练的社会功能,由幕后走向了前台,成为乡村控制的主体.清末新政时期,办理地方自治,使大批绅士从体制外走向体制内,由非正式权力变为正式权力,绅士不仅已完全控制基层社会,并且正式进入州县政府机构.
州县官、绅士、基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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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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