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6.04.029
聘用制下高校组织与教师间心理契约的重构
高校教师聘用制的实施,使得高校组织与教师间的心理契约平衡状态受到了巨大冲击.心理契约自身的特点和高校目前的发展状况都提出了对心理契约进行重构的要求.高校和教师在对心理契约进行重构时应该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遵循有效沟通、公平公正、共同发展三个原则.
聘用制、心理契约、重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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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43(教育心理学)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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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