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6.04.021
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
授权理论作为人民法院判断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的理论依据,忽视了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问题的极端复杂性和特殊性,致使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和明确性.人民法院应当以公共职能为理论依据,辅以限制标准和说明理由的方式来确立判断高等学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的综合性标准.
高等学校管理行为、司法审查范围、授权理论、公共职能理论、综合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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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06-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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