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6.02.023
论间接结合"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以一个公交案例为视角
不存在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既包括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行为,又包括间接结合的"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对于前者,得适用共同侵权责任规则配置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对于后者,若各侵权人之侵权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结果,则对于受害人而言,各该侵权人并不成立共同侵权行为,故此应由责任人对受害人承担按份赔偿责任,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责任人责任份额的分配,应依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和原因力比例的大小来进行确定.
共同侵权、间接结合、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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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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