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3/j.issn.1671-6477.2002.02.022
抽象行政行为听证程序之适用
目前我国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较狭窄,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进一步暴露出其狭窄的听证范围与世贸规则的不协调.因此,有必要将听证程序的适用扩展至抽象行政行为,并对其适用的原则和范围予以具体规定.文章对抽象行政行为之听证程序的立法原则及其听证范围应包含的内容作出分析与论证,试图通过初步的探讨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抽象行政行为、听证程序、原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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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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