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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3/j.issn.1671-6477.2001.04.009

善意取得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

引用
善意取得制度之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动产交易安全,而我国民事立法中缺乏明文规定,不利于市场经济中的产权归属,有补充立法之必要性.在理论上,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善意取得只能是有偿取得,而文章依民法之基本原则,认为出于公益目的之无偿取得也可以成为善意取得的一种类型.

善意取得、动产、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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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26-32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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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6477

42-166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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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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