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160.2007.06.023
论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立法存在的问题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区享有立法自治权,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我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也依法享有立法自治权.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大量的经济立法活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其经济立法活动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剖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立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期引起重视,并推动立法部门制定出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立法、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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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8(中国法律)
2007-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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