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6/j.cnki.wujss.2021.04.015
数字货币语境下"过失参与洗钱"的行为不法类型
在数字货币语境下,基于新型金融业态数字化、普及化、去中心化的特征,从业主体"过失参与洗钱"与一般业务行为的边界日益模糊,需要在层次化归责判断中,明确其刑事可罚性的判断标准.在刑法教义学视域中,"过失参与洗钱"的评价对象为过失不法中相关从业主体的参与行为,判断标准为是否违反洗钱罪构成要件中的注意义务,归责结果为单一正犯的不法结构.根据不同的数字货币类型与技术路径,分别适用以上归责判断的思路,可以准确厘定数字货币语境下不同从业主体"过失参与洗钱"的行为不法类型,明确刑法的处罚标准,实现刑法对数字货币发展前瞻且理性的回应.
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过失参与洗钱"、层次化归责判断、注意义务、单一正犯、区块链、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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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调研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21-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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