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法律问题研究——以结构功能主义为分析路径
公共利益是指在民主宪政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可以取得的经济、伦理与制度需求。公共利益具有普遍性与整体性特点,应与个人利益并重。公共利益具有保障社会公平、限制违反善良风俗的"私法自治"与规范制度秩序之功能,该功能可通过自力、他力与他主三种方式加以实现。
公共利益、本位、本性、功能
64
D035(国家理论)
上海海事大学校基金项目A2010023062G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7-61
公共利益、本位、本性、功能
64
D035(国家理论)
上海海事大学校基金项目A2010023062G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7-6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