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目的犯目的地位之辨证

引用
目的犯之目的与作为直接故意内容的犯罪目的一样,也是有着本罪行为客观要素与之相对应而表现为一种主客观相统一的关系.目的犯目的之主观超过要素论因其割裂了目的犯目的与本罪行为客观要素间此种内在的统一性,而违背了诸多刑法基本原则及哲学相关原理,故并不足取.

主观超过要素、目的犯目的、主观归罪

63

DF6(刑法)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0-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672-7320

42-1071/C

63

2010,6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