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性紧急避险制度研究
对无责任能力人的侵袭予以反击行为应属于防御性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是针对危险源本身所实施的避险.该种避险制度的产生符合我国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违法观.防御性紧急避险的避险限度应采取"轻于或等于说",即只要避险行为所损害的利益轻于或等于所避免的合法权益价值,就属合法的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攻击性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避险限度
62
DF6(刑法)
2010-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8-792
正当防卫、攻击性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避险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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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刑法)
2010-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88-79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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