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法中的违约形态
2002年前,英国合同法的合同条款是按照"条件"与"担保"的标准加以划分的.其法定的违约形态只有两种,即对于条件条款的违反和对于担保条款的违反.对于条件条款的违反能够使得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而对于担保条款的违反只能使得守约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但随着2002年<货物买卖法>的修改,英国法在违约形态上正在向大陆法靠拢.
条件条款、担保条款、物之瑕疵担保责任、货物买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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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国家法、宪法)
2010-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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