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宪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所谓生态宪政,就是以"人类和生态共同利益"为中心一种宪政制度.它摒弃了传统宪政思想中的"人类利益中心"和"人类利益至上"的观念.保护生态环境,是世界宪法发展的文明趋势.我国宪法对生态宪政建设也做出了回应,但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而且,我国生态环境有恶化的趋势.因此,在我国加强生态宪政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非常紧迫的任务.
生态宪政、环境权利主体、环境权利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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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11(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10-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