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6.03.020
论阿奎那宗教自然法的理论转向及其现代意义
若没有阿奎那的思想调整和理论转向,基督教自然法理论(强调自然义务)向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理论(主张自然权利)的跨越是不可能的.阿奎那在基督教的范围内,将早期基督教的神启自然法改造成理性自然法,促使自然法与神法分立,并以法律理性论取代法律意志论,其宗教自然法观念已经孕育了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理论中的某些自由和权利因素.
阿奎那、基督教、自然法、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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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宗教)
2006-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9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