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6.01.021
多层次传销的竞争法考察
作为一种市场营销方式,传销在我国具有极大的争议性.其出现后所经历的一系列发展变化过程,使得人们对传销的认识模糊不清.传销的特有形式和内容决定其在销售上具有传统销售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应当予以承认.从竞争法的角度而言,传销和变质传销都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澄清对这一问题的错误认识,将有助于我国在这方面的正确立法.
传销、直销、变质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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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1(民法)
2006-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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