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7320.2002.05.010

论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引用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效婚姻仍然普遍存在,对当事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违法婚姻、撤销婚姻

55

DF51(民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72-57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2-7320

42-1071/C

55

2002,55(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