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320.2001.01.007
法治进程中的程序法制及其现代化
西方法治的历史就是奉行程序法制的历史。中国传统社会重实体轻程序,现行的程序法制仍带有国家职权主义色彩。建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加强程序法制建设,建立主体平等、过程公开、决策自治的现代程序制度,发挥程序法制和实体法制的双轨合力,加速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法治、程序法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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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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