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288.2021.05.007
体育赛事转播权之权利确认——以《体育法》修改为视角
随着体育产业的飞速发展,体育赛事转播权已经成为赛事组织者的重要收入来源.但是该权利的法律性质在国内外一直都存在争议,对该项权利的保护,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存在较大差异.研究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从性质上来说属于无形财产权.该项权利在《体育法》中如果能够得到确认,已经生效的《民法典》即可给予该权利以明确的保护,而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可以为体育赛事节目的 转播进行保护.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可作为兜底性规定为该项权利提供保护.
体育赛事转播权;无形财产权;民法典;《体育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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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G80-05(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全球治理观视域下体育的赛事综合治理研究"阶段性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比较法视野下体育赛事转播权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2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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