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288.2014.03.017
刑法文本中“其他”用语探析
我国现行刑法文本中总共使用了338个“其他”,分布在176个刑法条文之中,占条文总数的38.93%.总则中出现的23个“其他”所指代的内容分为抽象的和具体的两种.分则中“其他”最明显的特征是存在着大量的同类使用和必然相关使用.语言本身的模糊性、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刑法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其他”用语存在的必然性.弥补语言和刑法文本的缺陷和不足、维护刑法的稳定性又决定了“其他”这一用语存在的合理性.刑法文本中的“其他”是一个极具研究价值的法律问题,不仅在理论上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同样需要.
刑法文本、其他、词语模糊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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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5(法的理论(法学))
2014-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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