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288.2005.03.008
谈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
市场经济最终体现在高层次上就是"信用经济",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应涵盖商事主体之间,商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评价机构之间、商事主体与政府之间、征信机构等评价机构与政府之间诸多关系内容和相应制度法律制约保障体系,是有关商事信用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系统功能、法律支撑三方面的有机统一.建立市场主导的我国商事信用体系,需要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包括商事信用形成机制、商事信用法律保护机制、商事信用监督控制机制、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及法律补充机制五个方面.
商事信用、法律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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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99(法学各部门)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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