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佳尺牍中的戏曲创作观
现存祁彪佳与友人谈论戏曲的尺牍多达122封,总计超过2万字,不少未见于《远山堂曲品》《剧品》的观点在其中得以阐发.他对戏曲文体有明确的辨体意识,与以往论者较多关注的音律、文词不同,以结构与叙事作为戏曲创作与批评的主轴.他根据叙事结构的不同,将戏曲分为“剧体”与“全记体”两种形制,不同于以往“杂剧”与“传奇”的二分法.尺牍中“立局为上,科诨次之,炼词又次之”的创作观念,主要体现在题材选择、情节安排与结构设置等方面.祁彪佳将剧本结构、叙事的重要性置于词致、词律之上,充分体现了“剧本位”的戏曲创作观,显示了晚明戏曲从“曲学”到“剧学”的转向.
叙事结构、晚明戏曲、辨体意识、戏曲文体、剧本结构、结构与叙事、二分法、创作观念、创作与批评、情节安排
I206.2;J9;B83-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
2021-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