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觉能否审美?——从“口味”到“趣味”的理论之旅
“趣味”这样一个著名的传统美学术语向我们证明:最初,味觉经验并未明显从审美经验中分离.在鲍姆加登“感性认识的科学”这一定义中,味觉并未受到排挤.它与审美经验分享了诸多特征,如:感性、主观性、相对性和个体性,因此它有理由入选美学的领域.可是,人们根据非功利性、精神性、普遍有效性和丰富性这些原则,在味觉层面的“口味”和审美层面的“趣味”之间发现了鸿沟.审美经验似乎优越于味觉经验,并且仅仅诉诸视觉和听觉两种感官.这种源自柏拉图并由康德发展起来的分野,在很长时间内为美学所接受.可是,如果仔细检查这道鸿沟,我们会发现:味觉经验也有可能变得非功利,具有精神性以及广泛的有效性.我们有理由期待通过味觉感官去进行审美体验.预言一种诉诸味觉的新艺术形式,也是合理的.
味觉、审美、口味、趣味
2013-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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