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影视服饰语言的指代意义
罗兰·巴特认为,“符号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按照全部的结构主义活动的方案,建立不同于天然语言的意指系统的功能作用”(《符号学原理》).这也就是说,任何语言或符号,它只是一种工具性的信息载体,是获取意义和实现目的的方法与手段,但不是最终目的,无论符号的结构形式多么华丽,或者多么适合于视听感受,其价值也只是在于它所指向的功能意义.也正如张晓凌在《中国原始艺术精神》中提到:“在许多造型符号上,审美并不是对形式而言的,而是对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的一种肯定.每种造型符号都和一种我们难以理解的意义相结合.符号在意义的包孕中才有了灵性和活力,其形式才会被作为审美对象.”尤其是作为艺术审美活动范畴之一的影视服饰文化,所关注的元素体现可以作为艺术审美活动中一个独立的符号系统而存在,很有必要引起人们的关注.
湖南省社会科学哲学资助项目2010YBA021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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