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卫生紧急事件构成国际法上的免责事项与中国的应对措施
2020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于当事国来说,本次国际卫生紧急事件可以从"不可抗力"或"危急情况"两个方面构成国际法上的免责事由,从而解除国家行为的不法性.这两个免责事由有充分国际法依据、构成要件与近期实践的支持.中国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分别援引上述两个理由进行抗辩.关于其他国家针对中国采取的限制措施,中国要从国际法角度进行严格的检视,对不符合国际法的措施坚决予以反对或抵制,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国国家和国民利益.中国还要继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继续坚定支持WHO、坚决反对任何假疫情之名的"追责中国论"和恶意诉讼,运用国际法维护中国的合法权益,与世界各国一道早日战胜疫情.
国际卫生紧急事件、不可抗力、危急情况、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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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疫情专题"国际卫生紧急事件构成国际法上的免责事由与中国的应对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21-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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