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游泳惩戒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现实超越
基于惩戒视角, 新媒体互动中的日常生活史、访谈法、比较法、个案法所获得资料, 在个人、社会和行动的逻辑框架下对"清华大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热点事件进行研究.认为:静水游泳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处于隔离和稀缺状态, 高校游泳教学具有明显的极化现象;当前游泳惩戒制度具有典型的外生性特征, 其路径依赖于西式教育的传播和游泳运动内生的个体生存技能和促进体质属性、特定时代的政治军事需求甚至个人推动、游泳课程权力和现实的倒逼;实践运行中存在着碎片化与短命性、刚性制度的柔性化甚至虚化运转、实施效果的应然性与实然性存在落差的现实困境;外生性的惩戒制度需在强化游泳教育正式制度的刚性保障和行业自律性的同时, 更需要从人权、生命教育和社会责任和文化方面进行认受性内化.游泳必修课理应站在天赋人权和德性教育的高度下统摄于生存技能论和体质论;文化方面则需要对"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惯习、社会区隔甚至运动耻文化进行重塑和纠偏.
游泳必修课、惩戒、社会区隔、天赋人权、德性原则、运动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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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1.5(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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