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为谁代言:CBA治理路向辨析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成立联盟本应该是俱乐部自由组建、联盟自主运作,然而,从篮球管理中心到篮球协会,从中篮公司到盈方中国,直至姚明牵头组建的中职篮篮球(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联盟”经历了为政府代言、多元化身份,却未能走向为俱乐部代言.问题指向真正意义上的联盟能否成立,决定性因素是体育行政部门的态度.毋庸置疑,联盟作为一种典型的第三方治理机制,其具备信息共享、采取联合行动、提供选择性激励、规范俱乐部越轨行为、有效制约公权力等优势,有利于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共赢.为达成这种善治的状态,体育行政部门需从遵循权力控制的逻辑转变为遵循市场规律和社会组织自治的逻辑,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结构、多元化主体、多样化手段、社会化评价的联盟治理机制.回归本真的职业体育联盟的组建和运行对于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价值,如果成功,必将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范本.
体育管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治理结构、联盟、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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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2(世界各国体育事业)
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18-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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