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奥运会“神圣休战公约”的原则与实践——以莱普瑞昂事件为例
公元前420年第90届古希腊奥运会召开前夕,东道主伊利斯人宣布将斯巴达人逐离奥林匹亚,禁止其在此祭神和参赛,理由是斯巴达人违背“神圣休战公约”,在上一届奥运会召开时出兵莱普瑞昂.面对伊利斯人开出的罚单,斯巴达人据理力争,拒不认罚.双方剑拨弩张,奥运会在“人人恐慌”的氛围中举行.经由古希腊经典史料的文献学分析和历史实证考察可知:作为古代奥运会“第一原则”的“神圣休战公约”在名义上广受希腊城邦的认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休战的原则常被用作权力争夺的工具与利益交换的筹码,在奥林匹克“体育和平”的理想与实践之间,存在着经由实利世俗因素干扰而造成的落差.莱普瑞昂,就是伊利斯与斯巴达借用“神圣休战公约”之名而展开的实利争夺的目标.从奥林匹克运动源头出发的历史回顾再一次提示:“Olympic Games”绝不仅仅是作为“游戏”的“Games”——这虽有悖当代体育价值观的精神向往,但却是不争的历史实际.由文明交往而产生,又被刻意发明和利用的体育,往往负载着更为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属性与文化内涵.
古希腊奥运会、神圣休战公约、奥林匹克和平、斯巴达、伊利斯、莱普瑞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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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2(体育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TY085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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