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下体育不法侵害行为的责任阻却事由解析——基于社会相当性的理论思考
体育不法侵害行为的刑法认定是长久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究其原因是缺乏对责任阻却事由的研究.体育正当化学说只是在违法性层面展开的论证,对不法侵害行为的责任阻却研究并无帮助,而社会相当性理论的责任评价与社会伦理解释机能,使其成为责任阻却事由研究的首选之项.与传统的责任阻却事由不同,社会相当性不以行为人为根据,而是立足于行为的特殊性,反映出群众的法感情与法观念,体现体育行业反制刑事司法过度保护的诉求.而模糊性、易变性等缺陷决定该理论若想实际运用,在抽象解释时必须受范围与条件的严格限制;在具体认定时更要受类型化、必然性、伦理性、区域性等4维制约.
体育法、体育运动、不法侵害行为、责任阻却事由、社会相当性
25
G80-05(体育理论)
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基金CLS-D16065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