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116.2015.04.005
竞技体育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
《侵权责任法》为竞技体育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基础依据,但是仅将其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对待,忽略体育自身的价值追求和风险分配,不利于竞技体育的长期发展.竞技体育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具有特殊性,对竞技体育侵权行为应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同时对行为人过错的认定应以理性人作为衡量标准,并考虑体育规则、参加者身份和运动项目的影响.免责事由从消极要件方面探讨了竞技体育侵权行为的法律构成,除了法律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之外,理论上存在的其他免责事由,特别是自甘风险,由于与竞技体育侵权行为紧密联系同样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合理性.
体育法学、竞技体育侵权行为、体育规则、自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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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2014CXTD05
2015-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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