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116.2009.02.012
对普通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的审视
高等学校办高水平运动队目的是促进运动员文化水平与运动水平平衡发展,但政策目标、培养与质量控制政策偏向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招生政策以"管"为主,以"放"为辅;培养政策以"放"为主,以"管"为辅;质量控制由高校负责;整个政策朝着有利于提高高校办队自主权的方向发展.但"管"的主体、内容、标准、形式尚不完善, "放"的度未有底线.同时,政策对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合作及与系统环境的交流存在缺位,对政策主客体之间的利益缺乏调控与监督,易导致政策失灵.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相应政策需进一步完善,对招生、培养、输出环节实行底线控制,对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开放交流进行规范与引导,同时加大对政策的监督力度,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系统持续、良性运行.
高校体育、体教结合、高水平运动队、办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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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76ss07033
200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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